几日前申时,宁远督师府。
袁崇焕正在书房里看地图,眉头紧锁。他手里拿着一份塘报,上面写着后金三路进攻归化城的消息。他心里清楚,这确实是偷袭辽东的最好机会,可他还是不敢冒险。宁锦防线是大明的门户,一旦有失,京师震动。
就在这时,一名亲兵跑了进来,躬身道:“督师大人!王大人到了,就在门外!”
袁崇焕一愣:“哪个王大人?”
“是王之臣王大人。他带着圣旨”
袁崇焕心里咯噔一下,知道该来的还是来了。他放下手里的塘报,整理了一下官服,走了出去。
督师府的大堂里,王之臣正站在中央,手里捧着一道明黄色的圣旨。他穿着一身红色的官袍,脸色严肃。赵率教、祖大寿、何可纲等总兵已经到了,站在两侧。
看到袁崇焕走了进来,王之臣展开圣旨,大声道:“袁崇焕接旨!”
袁崇焕连忙跪倒在地:“臣袁崇焕接旨。”
“奉天承运皇帝,诏曰:察哈尔与后金会战于归化,辽左空虚,此乃天赐良机。着王之臣即刻总领关外袭扰作战,赵率教,祖大寿率军两万攻打义州,拆毁沿途墩台。随后一路攻广宁卫,一路轻骑,袭扰其后方烧其粮仓,踏其秧苗。二将皆受王之臣节制,三日内必须出兵,速战速决,不得恋战。袁崇焕专任宁锦防御,坚守城池,不得干预军务。钦此。”
“臣遵旨。” 袁崇焕叩首道,声音有些沙哑。
王之臣把圣旨递给袁崇焕,然后转过身,看着赵率教和祖大寿,大声道:“赵率教、祖大寿接令!”
“末将在!” 两人同时出列,单膝跪地,脸上难掩兴奋之色。
“命你二人即刻点齐兵马,准备粮草军械。明日寅时,准时出兵!” 王之臣道,“记住,不许贪功冒进。若是耽误了战机,军法从事!”
“末将遵令!” 两人齐声应道,声音洪亮。
众将散去后,大堂里只剩下袁崇焕和王之臣两个人。
袁崇焕看着手里的圣旨,脸色铁青,一言不发。
王之臣走到他身边,叹了口气,说道:“袁督师,我知道你心里不服。可这是陛下的旨意,我们做臣子的,只能遵旨行事。”
袁崇焕抬起头,看着王之臣,缓缓道:“王大人,你我共事多年,我是什么样的人,你应该清楚。我不是畏敌避战,我是怕宁锦有失。皇太极用兵狡诈,万一他留了后手,我们的两万大军出去了,宁锦空虚,后果不堪设想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 王之臣点了点头,“可陛下说得对,这一仗,我们必须打。”
袁崇焕沉默了许久,终于叹了口气:“罢了。既然是陛下的旨意,我无话可说。宁锦的防务,我会守好。你们放心去打。若是后金真的来攻,我拼了这条命,也会守住宁远。”
王之臣点了点头:“有袁督师这句话,我就放心了。”
崇祯元年八月十三日,午时。
归化城西三百里,黑沙窝。
漫山遍野的沙柳长得齐腰高,枯黄的枝叶在秋风里沙沙作响。八千宣大精骑隐蔽在山谷中。
满桂坐在一块黑石头上,手里拿着一块干硬的麦饼,就着水壶里的凉水啃着。他今年三十四岁,祖籍宣府,是蒙古土默特部人,万历末年从军,从一个普通的小兵,一刀一枪拼到了宣府总兵的位置。他脸上有一道三寸长的刀疤,从左眉骨一直划到下巴,那是当年在广宁城下和后金兵肉搏时留下的。他身材魁梧,膀大腰圆,身上穿着一件磨得发亮的布面甲,腰间挎着一把重四十斤的铁柄大刀。
身边的几个参将围坐在一起,啃着麦饼闲聊。
“要说这草原上的畜生,我最喜欢马。通人性,跑得快,打仗全靠它。” 一个参将说道。
“我喜欢鹰。飞得高,看得远,一把抓下去,兔子狐狸跑不了。” 另一个参将附和道。
众人纷纷点头,都说马和鹰是草原上最好的畜生。
满桂咽下嘴里的麦饼,擦了擦嘴,说道:“你们说的都不对。我最喜欢狼。”
众人都愣住了,看着满桂。
满桂笑了笑,继续道:“弟兄们,知道我满桂喜欢什么吗?我喜欢狼!狼这种畜生又凶又滑,尤其是群狼,老虎见了都要怕三分。从今往后,我满桂要让建虏知道,碰到了我们宣大的兵,就是碰到了一群野狼,一群嗷嗷叫的野狼!在咱狼的眼里,任何叫阵的对手,都是我们嘴里的一块肉!我们是野狼兵,吃建虏的肉,还要嚼碎他的骨头!狼走千里吃肉,狗走千里吃屎。咱宣大兵什么时候改善生活?就是碰上建虏的时候!”
众参将纷纷点头:“将军说得是!我们跟着将军,就是一群饿狼,后金的鞑子来了,我们就把他们撕成碎片!”
满桂哈哈大笑,把最后一块麦饼塞进嘴里。
就在这时,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。
一名探马骑着快马冲进山谷,翻身下马,单膝跪地:“报将军!归化城方向打起来了!寅时三刻,后金三路同时进攻,现在东寨、西寨和东门车阵都已经打起来了!后金兵力雄厚,攻势极猛,察哈尔兵伤亡惨重!”
满桂猛地站起来,把水壶往地上一扔:“终于来了!传令下去,全军集合!”
号角声在山谷里响起。
八千宣大精骑纷纷翻身上马,动作整齐划一,没有一丝慌乱。
满桂勒住自己的乌骓马,看着眼前的将士们,大声道:“兄弟们!我们在这里等了七天了!如今后金的鞑子正在和林丹汗拼命,他们的侧翼和后路都是空的!我们现在过去,就像一把尖刀插进他们的肚子里!杀他们个措手不及!”
“杀!杀!杀!”
八千将士齐声高呼,声音震得山谷回响。
宣大精骑的装备,是九边最好的。
每人配两匹马,一匹战马,一匹驮马。战马都是从蒙古草原上买来的良马,耐力好,爆发力强。驮马用来驮运粮草和装备。
士兵们都穿着两层甲:外面是布面甲,上面钉着密密麻麻的铜钉,能挡住五十步外的鸟铳弹;里面是锁子甲,由细铁环编织而成,能防刀砍枪刺。
武器方面,每人一把三尺长的精钢马刀,刀刃锋利,能一刀劈开皮甲;一杆一丈二尺长的长矛,矛尖淬过火,能刺穿两层布面甲;一张牛角弓,三十支破甲箭。每十个人里,还有两个人配备三眼铳,既能远程射击,又能当铁棍砸人。
每个士兵还背着一个帆布包,里面装着三日的干粮、一个水壶、火石、火镰、还有一块急救用的麻布。
再后金创立及清朝建立初期其实其铠甲装备,基本与明军别无二致,所以满桂还让每名军士,在背后插了一把小旗,以便于两军混战,或天黑傍晚之时,区别敌我双方。
满桂拔出腰间的大刀,刀尖指向东方:“出发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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