谭韵从书房里退出来的时候,脸上的笑意还挂着,只是眼角的温度已经凉了三分。
她沿着二楼的走廊往西边走,脚下的软底绣鞋踩在木地板上,一点声响也没有。
走廊两侧的墙壁上挂着几幅山水,都是娄静斋早年间从南方收来的,说是清代的真迹,到底是不是,谭韵也懒得去分辨。
推开自己房间的门,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就飘了过来。
这是她自己的小天地,十几平米的空间,收拾得干干净净。
窗台上摆着两盆兰草,是她从娘家带过来的,养了这么多年,倒是比人还长情。
谭韵在梳妆台前坐下来,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的脸。
镜子里的女人保养得当,皮肤细腻,眉眼之间还带着几分妩媚。
可她自己清楚,这份妩媚底下藏着的是什么。是二十年的忍耐,是无数次陪着笑脸的疲惫,是把一颗真心层层包裹起来的小心。
她伸手从抽屉里取出一只小木盒,打开来,里面是一对银镯子。
式样很旧了,表面也有些发乌,倒是内侧刻着的两个字还清晰可见。
“念安。”
这是她出嫁前自己刻上去的。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,却是她母亲留给她的唯一念想。
谭韵把镯子拿出来,在手里摩挲了一会儿,又重新放回去,盖好盖子,锁进抽屉里。
她起身走到窗边,推开窗户往外看。院子里的石榴树正开着花,红艳艳的一片。
远处是工厂的烟囱,正冒着白烟,在午后的阳光下显得懒洋洋的。
“太太,您要的凉茶送来了。”
门口传来吴妈的声音。这个四十多岁的妇人跟着她也有十几年了,是谭家跟过来的老人,做事稳妥,嘴也严。
谭韵刚嫁过来的时候,娄家主母还特意找人打听过这个吴妈的底细,结果什么也没打听出来,倒是让谭韵暗地里笑了好几回。
谭家出来的人,哪有那么容易让人摸透的。
“进来吧。”谭韵转过身,走到小圆桌前坐下来。
吴妈端着托盘走进来,把凉茶和小点心一样一样摆好,然后退到一边站着,也不说话。
谭韵端起茶杯抿了一口,眉头微微皱了皱:“今天这个凉茶,味道好像跟往常不太一样。”
“回太太,今天的凉茶用的是新到的菊花,管家说今年的菊花品质好,特意多买了一些。”
吴妈不紧不慢地回答,语气平淡,就像是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。
但谭韵听懂了。
管家新换了一批茶叶供应商,这件事她知道。
可管家为什么要在这种小事上特意告诉吴妈?吴妈又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提起?
谭韵放下茶杯,手指在杯沿上轻轻划了一圈。
“管家最近倒是勤快。”
“是啊,”吴妈往前走了一小步,声音压得更低了,
“今天上午他还亲自去了趟邮局,说是帮老爷寄信。
不过有人看见他回来的时候,手里还拿着另外一封信,不是寄出去的,是收到的。”
“这倒是有意思了。”谭韵微微弯起嘴角,露出一抹意味不明的笑,“咱们这位管家,什么时候开始有自己的私人信件了。”
“奴婢不知。”吴妈垂下眼睛,“只是听说那封信的信封上,写的是工厂那边的地址。”
谭韵不说话了。
大房那边虽然跑去了香港,可是吃着锅里的,还想着缸里的。
虽然带过去了不少金银财宝,但说到底,绝大部分资产还是留在了这北平城。
现在就剩自己一个小妾陪在娄半城身边,大房又怎么会放心呢?
她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,这一次倒是尝出了凉茶里那股淡淡的甘甜。
有些事情就像这杯凉茶,刚入口的时候觉得苦,细细品了才能尝出甜头来。
“知道了,你下去吧。”谭韵摆了摆手,“对了,晚上我想吃鱼,要新鲜的。”
“是,太太。”吴妈躬了躬身,退了出去,顺手把门带上了。
房间里重新安静下来。
谭韵靠在椅背上,闭着眼睛想了想。
工厂那边的地址,那就只能是轧钢厂了。轧钢厂那边能有什么人值得管家偷偷联系?
娄静斋管了那么多年厂子,里面的弯弯绕绕她不是不清楚。
说到底,还是要让晓娥去做那个饵,去沾王平安这个后起之秀的光。
谭韵睁开眼睛,目光落在窗台上那两盆兰草上。
女人这辈子最要紧的东西有两样,一样是脑子,一样是耐心。
脑子是用来想的,耐心是用来等的。想得明白,等得起,最后就没什么过不去的坎。
她等了二十年,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等到现在,有些事情也差不多该有个结果了。
晓娥那边倒是好说,女儿的心思她这个当娘的再清楚不过。
那丫头前两年去厂里的时候,回来的时候脸红得跟什么似的,说话都颠三倒四的。
谭韵一问,果然是见到王平安了。
年轻人嘛,一见钟情这种事,谭韵自己也不是没有经历过。
只不过她当年栽的那个跟头太大了,大到差点爬不起来。
好在这个王平安,至少看起来比当年的娄静斋要强得多。
当然了,这种强不强的,也跟她没有太大关系,有关系的是晓娥。
只要女儿喜欢,只要女儿能过得好,其他的事情她都可以慢慢来。
谭韵重新站起来,走到窗边,看着院子里的石榴花。
红得热烈,红得张扬,红得让人想起年轻时候的自己。
只是现在的她,已经不红得那么刺眼了。
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破船还有几斤钉呢,为了自己这些年吃过的苦,也为了自己女儿以后的幸福生活。
凭什么冒着危险留下来的时候,一个个都不吱声,全跑去香港享福了。
结果还不满足,还不放心,还要私下里派人过来偷偷摸摸的监督。
自己难道就这么没有尊严?
呵,既然如此的话——娄家的这些个家底绝不可能让大房以及其他几房全夺了去。
另一边,九十五号四合院的院门外,王慎和陈固两个小家伙正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在胡同里。
王慎的个头在同龄人里面算是高的,眉眼像极了王平安,格外英俊。
尤其是一双眼睛,黑亮黑亮的,看人的时候总带着几分审视的味道,好像随时都在琢磨事儿。
陈固长得更像陈雪茹一些,皮肤白净,五官精致,看着就像个小姑娘似的,可一开口就能把人噎得说不出话。
此刻两人的兜里各自揣着高小琴给的大黑十,那股神气劲儿简直要从天灵盖里冒出来了。
“哥,咱们先去哪儿?”陈固一边走一边问,眼珠子滴溜溜地转。
“先去供销社。”王慎很有主意地一挥手,“前阵子我看那儿新进了不少东西,有带橡皮头的铅笔,外头包着花花绿绿的纸呢。咱们一人买两支,剩下的钱再做别的。”
“成!”陈固答应得干脆,随即又压低了声音,“哥,咱们真的要招兵买马吗?”
王慎脚步顿了一下,回头看了陈固一眼:“你傻呀,胆子这么大了吗?这是哪儿?这可是北平城。”
陈固立马涨红了脸:“我就是问问,问问怎么了!”
“问也不行,问也有罪。
咱们家的家训,那就是只占便宜不吃亏,做什么事儿都得先立于不败之地。
君子慎独,未虑胜先虑败,任何事情都要站得住脚,如此方能随心所欲而不逾矩。”
王慎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。
“有道理!”陈固认真的点了点头,“还是哥你想得明白。”
“废话,我是你哥,不想明白怎么带你。
你小子脑子很灵活,比我聪明多了,学东西也快。但就是少了些敬畏之心。
爸爸他说过了,这个不怎么好。”
王慎哼了一声,迈着步子继续往前走,那模样要是让秦淮茹看见了,一准得笑出声来。
两人从胡同里拐出来,上了大街。
六月的北京城,太阳明晃晃的挂在天上,照得马路上的柏油都泛着光。
街上的自行车来来往往,铃铛声此起彼伏。
路边的大杨树叶子被晒得有些发蔫,偶尔有一阵风吹过来,才肯懒洋洋地晃一晃。
王慎走在前面,陈固跟在后面半步的位置,这个距离是他们俩从小养成的习惯。
用王慎的话说,这叫进可攻退可守。
陈固当时觉得很有道理,后来才发现,其实就是他哥想让他帮着挡太阳。
“哥,你看那边。”陈固忽然扯了扯王慎的袖子,朝街对面努了努嘴。
王慎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,就看见街对面站着一个老头,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,面前摆着一个小摊,卖的是那种用麦芽糖画的小人儿。
这东西王慎见过,去年过年的时候,雪茹妈妈带他们逛庙会的时候就买过。
一支竹签子上插着一个金黄色的糖人,有孙悟空的,有猪八戒的,还有关公的,个个画得活灵活现,在太阳底下闪着蜜糖的光泽。
“想吃?”王慎问。
“想。”陈固老老实实地点头,然后补充了一句,“可是我妈说了,路边摊不太干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