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势稍稍收了一些,但风依然刮得厉害。
再次回到砖窑厂的时候,现场已经被雨水破坏得不成样子了。
那辆黄色的“面的”孤零零地停在泥地里,像具被遗弃的尸体。周围拉起的警戒线被风吹断了半截,在泥水里扑腾。
几束强光手电的光柱在漆黑的荒野上乱晃。
“分头找!”
李向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,声音嘶哑,“重点搜排水沟和草丛!凶手如果要扔东西,肯定会往深处扔!”
“是!”
剩下的七八个刑警散开了。虽然大家都又冷又饿,心里还憋着刚才扑空的火气,但没人抱怨。干刑侦的就这样,案子不破,这口气就咽不下去。
林奇没有乱跑。
他拎着手电筒,再次来到了那串“脚印”消失的地方——那条通往荒野深处的排水沟边。
沟宽两米多,平时是干的,现在积满了浑浊的雨水,水面上漂着烂草叶和白色的泡沫,散发着一股子腐烂的土腥味。
“如果我是他……”
林奇站在沟边,闭上眼睛,脑海中模拟着凶手的视角。
杀完人,手里提着某种重物(可能是抢来的财物,也可能是伪装道具),这东西严重影响了行动速度。前面就是排水沟,要想跨过去逃命,必须负重越野,或者……把累赘扔掉。
如果是为了钱杀人,财物舍不得扔。
如果是为了伪装……到了这里,已经是无人区,伪装就成了累赘。
“噗通。”
林奇做了一个让后面跟着的刘刚目瞪口呆的动作。
他连裤腿都没挽,直接跳进了齐腰深的排水沟里。
刺骨的脏水瞬间漫过了大腿根,那股子透心凉让林奇忍不住打了个哆嗦。沟底全是淤泥,一脚踩下去软绵绵的,像是有无数只手在拽脚脖子。
“林奇!你小心点!那里面可能有碎玻璃!”李向在岸上喊道,手电光紧紧追着林奇的身影。
林奇没说话,咬着牙,用脚在淤泥里一寸一寸地“趟”。
这是最笨的办法,也是最有效的办法。
他在芦苇丛最茂密、最容易藏东西的那一段来回踩。枯萎的芦苇叶子像刀片一样,隔着湿透的裤子划得腿生疼。
一分钟。五分钟。十分钟。
刘刚在岸上点烟的手都有点抖了:“李队,这小子是不是魔怔了?这沟里能有啥啊?”
就在这时,水里的林奇突然停住了。
他的脚尖,触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。
不是石头,石头没这么方正。也不是玻璃,这东西有棱角,而且……死沉。
“有了。”
林奇深吸一口气,弯下腰,整条胳膊探进黑乎乎的脏水里。
“哗啦——”
随着水花翻涌,一个黑色的长方体被他提了出来。
李向赶紧凑过来用手电一照。
那是一个汽车蓄电池(电瓶)。
“天津大发”的面包车电瓶,死沉死沉的,起码有二三十斤。
“操!”刘刚骂了一句,一脸的难以置信,“费这么大劲杀人,勒死个大活人,就为了偷个电瓶?这玩意儿卖废品也就几十块钱吧?”
“几十块钱,够在路边黑店吃顿好的,再嫖个宿了。”李向冷着脸,眼神里满是厌恶,“对于流窜犯来说,这就值得动刀子。为了几十块钱杀人的案子,咱见得还少吗?”
岸上的几个刑警都松了口气,觉得案子定性了——就是起流窜抢劫杀人案,凶手贪财,顺手牵羊。
“不。不对。”
林奇没有上岸。
他依然站在水里,手里提着那个电瓶,眉头紧锁。
如果只是为了偷电瓶,为什么要费劲伪装成瘸子?
而且,这个电瓶是被**压**在淤泥底下的。
“下面还有东西。”
林奇把电瓶递给岸上的同事,再次弯下腰。这一次,他在刚才起出电瓶的那个泥坑里,摸到了一个软塌塌的物件。
他用力一拽。
“哗啦。”
一只沾满了黑泥的鞋,被他举出了水面。
那是一只极具时代特色的**绿色解放胶鞋**。鞋帮已经磨得发白,鞋带断了一根,系是个死疙瘩。
“鞋?”刘刚愣了,“凶手跑丢了鞋?”
“不是跑丢的。”
林奇爬上岸,把那只鞋扔在草地上。
他拧开手电筒,光柱死死打在鞋底上。
“你们看。”
林奇指着那只鞋的鞋底。
原本的解放鞋底是绿色的橡胶波浪纹。但这只鞋的鞋底,被人为地削去了一半,然后用那种黑色的、厚重的**轮胎橡胶皮**,层层叠叠地钉了一层,足足加厚了有三四厘米。
“这是‘高低鞋’。”
林奇的声音在雨夜里有些发紧,“很多天生双腿长短不一的人,为了走路平稳,会穿这种特制的鞋来找平。”
林奇把鞋递给李向,“李队,你掂量一下。”
李向接过鞋,手往下一沉,脸色变了:“这么沉?”
“这只鞋的夹层里,应该是灌了铅或者铁砂。”
林奇指着鞋帮,“如果是为了矫正残疾,只需要加高鞋底就行,没必要灌铅弄得这么重。这种重量,穿在脚上就像戴着镣铐。”
“而且,最关键的是——”
林奇抬起头,目光如炬:
“这只被扔下的鞋,是**左脚**的鞋。而且是经过加厚、加重的。”
“一个正常人,如果只在左脚穿上这只又厚又重的鞋,走起路来会怎么样?”
李向稍微想了一下,瞳孔猛地收缩:
“左脚落地重,身体会往左歪。为了保持平衡,右脚就得快步跟上,但因为左脚被垫高了,右脚落地时会显得‘够不着地’,从而产生拖沓。”
“这不就是我们在现场看到的脚印吗?!”
李向猛地看向林奇,眼神里充满了震撼,“左脚深(因为重),右脚浅且拖(因为不平衡)。”
“对。”
林奇点了点头,抹了一把脸上的泥水,露出那双冷冽的眼睛:
“凶手根本不是瘸子。他是一个四肢健全的人。”
“他精心制作或者是找来了这只鞋,在作案时穿在左脚上,甚至可能还在右脚绑了什么东西,硬生生地走出了那串‘完美的瘸子脚印’。”
“等到了这条沟边,他确认没人追来,就脱掉了这只累赘,把它压在沉重的电瓶底下,沉进淤泥里。然后恢复正常人的步态,轻轻松松地跑了。”
全场死寂。
只有雨声哗哗作响。
所有人都感觉脊背发凉。
这哪里是普通的流窜抢劫犯?这分明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,一个心思缜密、懂得利用刑侦盲区来误导警察的高智商罪犯!
如果不是林奇坚持要回来,如果不是他跳进这发臭的水沟里把这只鞋捞出来,他们这帮人,恐怕会被那串假脚印骗得团团转,直到把全县的瘸子都抓一遍也破不了案。
“被这孙子耍了。”
李向看着手里那只沉甸甸的怪鞋,咬牙切齿地骂了一句,额头上的青筋暴起。
作为滨江县的“神探”,他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。
“不过,他百密一疏。”
林奇拿过那只鞋,指着鞋底那一圈密密麻麻的铁钉,“这鞋虽然能骗人,但它也能说话。”
“李队,你看这钉子。这种钉法叫‘梅花桩’,五点分布,既省钉子又抓地牢。这是以前老一辈修鞋匠才会用的手艺,现在的年轻师傅为了图快,都是用气枪或者直排钉。”
“还有这层加厚的橡胶。”
林奇用手指抠了抠那层黑色的鞋底,闻了闻手指上的味道:
“这不是普通的车胎皮。硬度极大,耐磨,还有股特殊的焦油味。这是‘东风140’重型卡车的轮胎皮。”
“这种轮胎皮非常难切,得用专门的锋钢刀。”
林奇抬起头,看向漆黑的雨夜,语气笃定得让人害怕:
“凶手不是自己做的这只鞋。他没这手艺。”
“这只鞋,是找专业的修鞋匠定做的。而且这个修鞋匠,是个懂老手艺、手劲极大、还得有渠道弄到东风卡车废旧轮胎的人。”
李向的眼睛亮了。
原本断掉的线索,在这一刻重新连上了。而且比之前更清晰,更具体。
“全县干修鞋这一行的,有登记的也就几十号人!”
李向把鞋扔给证物员,大吼一声:
“带回去!这只鞋就是他的死穴!”
“明天一早,全队出动!拿着这只鞋的照片,把全县所有的修鞋摊、补胎铺给我翻一遍!我就不信,这么怪的一只鞋,没人记得是谁做的!”
“收队!”
警车呼啸着调头。
林奇坐在颠簸的车后座,浑身湿透,冻得嘴唇发紫。他从兜里掏出那包已经被水泡烂了的“大前门”,想抽一根,却发现烟卷早就成了一团浆糊。
“给。”
前排的李向扔过来半包干爽的“红梅”和一盒火柴。
林奇接过来,点燃。
红色的火光照亮了他那张年轻而坚毅的脸。
他看着窗外倒退的黑夜,心中那个模糊的影子正在一点点变得清晰。
东风卡车轮胎……修鞋匠……高低鞋……
所有的线索,似乎都在指向那个庞大的、沉默的、却又藏污纳垢的地方——**工厂区**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