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城的天色灰蒙蒙的,海风从维多利亚港那边吹过来,带着咸湿的水汽。杨锦佑从唐门回来的时候,身上还带着一股丹砂和草药混合的气味,他刚把外套脱下来搭在椅背上,就看见杨高笑嘻嘻地站在门口。
“佑叔。”
杨高叫了一声,脸上的笑容带着点讨好的意思,一看就是又闯了什么祸或者又干了什么好事。杨锦佑看见这张脸就来气,抬手就是一个爆栗敲在他脑袋上,力道不轻不重,刚好够让杨高龇牙咧嘴地揉一下。然后杨锦佑一把搂住他的脖子,另一只手狠狠地揉他的头发,把那头本来就乱糟糟的头发揉成了鸟窝。
“臭小子,还知道回来?”
杨高被他箍得直叫唤,但也没真挣扎,一边叫一边笑,两个人的亲昵劲儿一看就不是一天两天的交情。旁边站着的唐新——也就是平行世界的许新——看着这一幕,忍不住笑了笑。
老人家的笑很淡,嘴角只是微微翘了一下,但眼角的皱纹全都挤在一起了。他今年八十岁了,在唐冢里困了大半辈子,出来之后整个人反而比在暗无天日的唐冢里多了几分活气。他穿着一身深灰色的唐装,料子很好,是杨锦佑特意找人给他做的,领口的盘扣扣得整整齐齐,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。他的身量不高,瘦瘦小小的,站在那里像一棵老松树——枝干枯瘦,但根扎得深,风刮不倒。
这段时间他跟着杨锦佑来到主世界,说是调研市场,实际上是被杨锦佑拽着到处跑。从港城的写字楼到九龙的商铺,从中环的金融机构到新界的工业区,杨锦佑带着他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走,一个门一个门地敲。唐新一开始是不太理解的,他在唐冢里待了太久了,对外面的世界几乎一无所知。唐妙兴把他从唐冢里请出来的时候,他还以为自己的使命就是教丹噬,把唐门的这门绝学传下去,然后找个地方安安静静地等死。
杨锦佑跟他说,唐门的本事不止可以用来杀人。
刺探情报、商业间谍、竞品分析、安保评估、丹药销售……唐门的手段在这些领域里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。丹噬可以用来杀人,也可以用来威慑;隐线可以布成天罗地网取人性命,也可以编织成一张无处不在的情报网;幻身障可以潜行暗杀,也可以无声无息地获取信息。手段是一样的手段,区别在于用在什么地方。
唐新听完之后沉默了很久。他不是不懂这个道理,而是在唐冢里待久了,思维已经固化在那个“唐门就是杀手门派”的老框架里。杨锦佑这番话,像是一把钥匙,把他脑子里那把锈死了的锁给拧开了。
在港城的这几个月,唐新看到了很多东西。他看到了现代化的商业运作,看到了信息时代的竞争方式,看到了在这个世界里,情报往往比刀剑更致命。他开始理解杨锦佑说的“转型”是什么意思——不是放弃唐门的根本,而是在根本之上长出新的枝杈。丹噬不能丢,隐线不能丢,幻身障不能丢,但这些手段的用途,可以比杀人广阔得多。
他已经在心里盘算着,回到平行世界之后要怎么推动这件事了。门里的人不一定都能接受,老一辈的可能会觉得这是离经叛道,年轻一辈的可能会觉得这是给唐门丢脸。但唐新不在乎这些。他在唐冢里待了快八十年,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不是跟无根生结义,而是让唐门在那八十年里一直原地踏步。他不想再浪费时间了。
“新叔。”杨高从杨锦佑的胳膊底下探出头来,冲唐新喊了一声,“佑叔在港城这边没给您添麻烦吧?”
唐新摇了摇头,笑着说:“他给我添的麻烦,都是好麻烦。”
杨锦佑终于放开了杨高,在他后脑勺上又拍了一下,然后走到唐新身边,把手里的一份文件递给他。“老门长,这是港城这边几家企业的资料,我让人整理过了。回去之后可以参考一下他们的架构。”
唐新接过来,翻开看了看。他看得很慢,但很认真,每一页都要看好一会儿。他的眼睛不太好使了,年轻的时候在战场上伤了底子,老了之后视力下降得厉害,看东西得凑得很近。杨锦佑站在旁边等着,没有催。
这个“老门长”三个字,杨锦佑叫得很自然。他心里对唐新的感情是复杂的——当年唐门的门长唐炳文派人刺杀了杨重山,那是血仇,烈阳会到现在还记着。但唐新不是唐炳文,唐新甚至不是那个时代的人。他只是一个被困在唐冢里快八十年的老人,一个被命运推到了门长位置上的丹噬传承者。杨锦佑分得清楚该恨谁、该敬谁。
唐新看完了文件,小心地合上,放进随身的布袋里。他抬起头,看着窗外港城的天际线,高楼林立,玻璃幕墙反射着灰白色的天光。他忽然说了一句:“这个地方,跟唐门有点像。”
杨锦佑愣了一下:“哪里像?”
“都在变。”唐新说,“变得快,变得让人有时候认不出来。但不能不变。”
杨锦佑看着他,没有说话。他知道唐新说的是港城,也是唐门。
唐新把布袋的带子往肩上一挎,转头看了杨锦佑一眼,又看了杨高一眼,脸上的表情难得地轻松了一些。“走吧,回去了。还有很多事要做。”
两千公里外的百新国,完全是另一番光景。
李德宗坐在杨程月家的餐桌前,面前的碗已经堆成了一座小山。红烧肉、清蒸鱼、蒜蓉青菜、排骨汤、卤牛肉、炒鸡蛋……一样一样地摞上去,汤汁都快漫到桌上了。他手里端着碗,筷子悬在半空,看着杨程月又一次把一大块红烧肉夹到他碗里的时候,终于忍不住开口了。
“太师叔,真的吃不下了。”
杨程月像是没听见一样,又把一块排骨放在山顶上,筷子在上面轻轻按了一下,确保它能站稳。“吃得下,年轻人,多吃点。你看你瘦的。”
李德宗低头看了看自己壮实的身板,又看了看碗里那座快要崩塌的菜山,嘴角抽了一下。他知道跟老人家讲道理是讲不通的。杨程月这种“这孩子绝对饿了”的心思,跟他的年龄和辈分一样牢固,雷打不动。他只好低下头,继续吃。吃得很认真,很有礼貌,筷子拿得端正,咀嚼的时候闭着嘴,速度虽然快,但一点都不粗鲁。这是金刚门的规矩,也是他自己养成的习惯。
杨程月坐在对面,手里端着碗,自己倒没怎么吃,光顾着看李德宗吃了。他看这孩子吃饭的样子,越看越满意。吃相好,说明家教好;胃口好,说明身体好;吃得快但不狼吞虎咽,说明有分寸。这孩子身上的每一点,都让他觉得顺眼。
更重要的是,他在这孩子身上感觉到了一种东西。
杨家人对血脉的感应是很灵的。不是那种玄之又玄的说法,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直觉——就像你在人群里一眼就能认出自己的亲人,不是因为长相,是因为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。李德宗身上的那种东西,让杨程月觉得他跟杨家有关系。不是那种很直接的、父传子的关系,更像是隔了几层、绕了几个弯之后,还能隐隐约约感觉到的那种联系。
平行世界的金刚门根本没有这号弟子,二馆长也不认识他,照片看过了,名字没听过。那就只有一种可能——这孩子是隐姓埋名的杨家人,或者他的血脉里,流着杨家的血。杨程月没有证据,但他的直觉从来没有骗过他。
所以他看李德宗的眼神,跟看别人不一样。那里面有欣赏,有喜欢,还有一种很老派的、长辈对晚辈的疼爱。
坐在李德宗旁边的莱昂诺,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。
莱昂诺是跟着李德宗一起来的。他的个子很高,比李德宗还高出半个头,肩膀宽,腰身窄,五官是那种很典型的中西方混血儿长相——轮廓深,眉骨高,鼻梁英挺,眼睛是深褐色的,看人的时候目光锐利,像鹰。他今年十八九岁,战斗力只有两万二,在这个圈子里算是刚入门的水平,但看得出来,他不是那种从小练到大的异人,更像是刚刚开始修行不久的新手。
他的故事说复杂也复杂,说简单也简单。
在家乡的时候,他是个王子。不是什么小国的王子,是那种正正经经的王位继承人,坐在王座上给平民主持公道,家里有两个如花似玉的未婚妻等着他回去。日子过得美滋滋,乐无边,他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大的烦恼大概就是今天该穿哪件衣服去议事厅。
然后他遇到了两个坑货。
那是在他老丈人担任国王之手的比武大会上。他记得很清楚,那天他穿了一身新做的礼服,站在观礼台上,正准备看骑士们比武。然后两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家伙,一左一右地架住了他,说有一笔大买卖要跟他谈。他还没来得及喊人,就被塞进了一个不知道什么东西里面,眼前一黑,再睁开眼的时候,已经不在自己的世界了。
那两个坑货就是杨高和李德宗。
莱昂诺到现在都想不明白,自己一个堂堂王子,怎么就那么轻易地被两个人给拐走了。大概是因为他们说话的样子太理直气壮了,大概是因为他们脸上的笑容太真诚了,大概是因为……他自己也好奇,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。
风险投资公司的合同他看过了,签了。签的时候他想着,先看看,不行就回去。然后他跟着杨高和李德宗经历了一连串他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——生化危机里的丧尸潮,僵尸世界大战里的尸山血海,阿凡达里的潘多拉星球。每一样都颠覆他的三观,每一个世界都让他觉得自己以前的认知全是错的。
他没发疯,已经很了不起了。
刚开始的时候,他每天都在想回去。想他的王座,想他的未婚妻,想议事厅里那些总是吵架的贵族们。但随着积分一点一点地攒起来,他发现自己的念头变了。风险投资公司能换的东西太多了——功法、丹药、武器、技术,每一样都是他的世界没有的。他开始想,如果多攒一些积分,带回去的东西是不是能让他的王国变得更好?是不是能让他的子民过得更安稳?
所以他就留下来了。一边骂杨高和李德宗是坑货,一边跟着他们继续冒险。
莱昂诺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,嚼了两下,眼睛亮了一下。这道菜的味道很特别,甜中带咸,肥而不腻,入口即化。他听父亲说过,母亲曾经做过这道菜。母亲是从很远的地方嫁过来的,她的家乡有一种做法,把五花肉切成方块,用糖色炒了,加酱油和黄酒慢慢炖,炖到汤汁收干,肉就变得又软又糯。父亲说那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,母亲走了之后就再也没吃过了。
莱昂诺又夹了一块。他不知道这家的红烧肉跟母亲做的是不是一样的味道,但他觉得,应该是差不多的。
他注意到这家人吃饭的氛围跟别处不一样。那位老爷子——杨程月——对李德宗的关照明显超出了普通长辈对晚辈的程度。那种感觉不像是客气,也不像是礼貌,而是更深的、更本能的东西。就像……就像他小时候在城堡里,家里的长辈们看他的眼神。
莱昂诺忽然觉得,他跟这一家人之间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。他说不清楚是什么,但就是觉得舒服。就像是跟自己表弟在一起的那种感觉,不用端着,不用想着说什么话合适,想吃就吃,想笑就笑。
他有点搞不懂这是为什么。大概是因为这家人太热情了,热情到让他忘了自己是个外人。大概是因为李德宗在这里的样子,跟他在外面完全不一样——在外面的时候,李德宗沉默、稳重、像一堵墙;在这里,他被老爷子按着夹菜的时候,脸上那种无奈又不好意思的表情,像个小孩子。
莱昂诺又吃了一口饭,心想,那两个坑货虽然坑了他,但至少带他来了一个不错的地方。饭好吃,人也好,红烧肉尤其好。
杨程月终于停下了夹菜的筷子,自己端起了碗,慢慢地吃了几口。他看了看李德宗碗里的菜山终于矮下去了一些,满意地点了点头,然后目光移到了莱昂诺身上。
“这孩子是谁家的?”杨程月问李德宗,语气里带着点好奇。
李德宗咽下嘴里的东西,说:“他叫莱昂诺,风险投资公司的同事,跟我们一起跑了好几个单子了。”
杨程月“哦”了一声,又看了看莱昂诺,目光在他脸上多停留了一会儿。“长得挺精神的。吃得惯这边的饭吗?”
莱昂诺没想到老爷子会问他,赶紧放下筷子,认真地回答:“吃得惯。红烧肉很好吃。”
杨程月笑了,笑得很高兴。“好吃就多吃点。年轻人,在外面跑不容易。”
说着,筷子又伸向了红烧肉的盘子。
李德宗和莱昂诺同时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碗,然后对视了一眼。莱昂诺的眼神里写着“你也不容易”,李德宗的眼神里写着“你终于知道了”。
饭桌上的气氛热热闹闹的,杨程月的声音不大,但每一句都带着那种老人才有的、不紧不慢的温暖。尹正年在厨房里忙着添菜,锅铲碰着铁锅的声音从门缝里传出来,炒菜的香味也跟着飘过来。窗外是百新国傍晚的天色,灰蓝色的,路灯刚亮起来,光线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,在地上画出几道淡淡的光影。
李德宗低头继续吃碗里的菜,心里想着,下次来的时候,得提前跟太师叔说好,自己真的吃不了那么多。但他也知道,说了也没用。老人家就是这样,你觉得他太热情了,他觉得你太瘦了。
莱昂诺把碗里最后一块红烧肉塞进嘴里,嚼着嚼着,忽然有点想家了。不是想回去,是想家里的那些人。想他坐在王座上给平民主持公道的时候,站在旁边的老管家总是偷偷给他塞点心。想那两个未婚妻在花园里等他去喝茶的时候,总是故意把茶杯摆得歪歪扭扭的,让他猜谁坐了什么位置。
他想,等攒够了积分,一定要回去一趟。带点好东西回去,让大家都知道,他在外面过得挺好的。
杨程月放下筷子,看着李德宗把碗里的最后一块排骨吃完,脸上的笑意更深了。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,心里想的是,这孩子,下次得再多做两个菜。